民事诉讼中公告送达的相关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公告送达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通过公告栏、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告中需明确起诉或上诉要点、答辩期限、出庭地点及法律后果等信息。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经过六十日的公告即视为送达。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需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1)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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