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无盖责任怎么划分【点击查看详情】
井盖缺失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司法实务中,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有着各种不同的情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井盖权属主体即是井盖管理主体,其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第二,在井盖权属主体之外,另有单独的井盖管理主体。井盖管理主体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第三,井盖行政管理主体存在管理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第四,行为人用盗窃等手段破坏井盖公共设施,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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