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分数不够扣,下一个周期能否弥补?【点击查看详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扣留驾照,需接受法规教育和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返还驾照;同时,遵守法规、一年内无记分的驾驶人可延长审验期。法律分析;不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拓展延伸;驾驶证分数不足是否可以延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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