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开庭程序是怎么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开庭流程如下:(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和审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