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关于具体案由的构成要素,实践中存在“法律关系性质”一要素、“法律关系性质”+“争议焦点”二要素、“标的物”或“侵权方式”+“法律关系性质”+“争议焦点”三要素等三种主张。课题组认为原则上第三级案由的表述方式应为“法律关系”加“纠纷”。考虑到具体案件中当事人诉争的争议焦点可能有多项,争议指向的客体、标的、侵权方式存在多样性,为了保证案由的简洁明了,也为了避免挂一漏万,第三级案由的构成要素尽量不包含争议标的物、争议焦点或者侵权方式。如“买卖合同纠纷”作为第三级案由,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可能存在合同效力、标的物质量、欠款等多个争议,若将这些争议一一在案由中表述,必然导致案由冗长繁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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