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办理程序【点击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的具体程序:行政机关向负责人或上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例如提出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然后上级机关或负责人进行审核,最后审核通过则予以许可,发布许可证件或审核通过的文书。【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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