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审批机关是【点击查看详情】
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一)《广告法》。(二)《药品管理法》。(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县(区)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10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提交的证明材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审查广告内容(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决定,符合规定的,出具《医疗广告证明》。对发布医疗广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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