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程序中,被告申请鉴定,原告不同意鉴定,应如何认定【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有申请鉴定的权利,但是否进行鉴定,决定权在,而不在对方当事人,所以,被告申请鉴定,如果同意就可以进行鉴定,无论原告是否同意,都应当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必须原告配合,原告不配合就无法进行鉴定,会推定被告鉴定的目的成立,并作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amp。#58756。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amp。#58756。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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