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扬州社保缴费规定 ?【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扬州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标准近年来首次下调。上限将由6月底前的19935元下调为16842元,下限将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1、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计算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2、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由19935元调整至16842执行,缴费工资下限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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