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走失怎样可以销户【点击查看详情】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亲人走失满两年,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满2年,申请人民“宣告死亡”。凭宣告文书,到派出所户籍室就可以办理户口注销。注销户口要办理以下手续。1、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死亡登记。2、提交死亡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明等材料。3、由户口登记机关审查。4、注销登记。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提交申报资料后,户政办公人员根据要求审核注销,如不符合要求则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