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让探视怎么办?【点击查看详情】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是有权利探望子女的,得到抚养权的要给予看望的帮助,不能够看望的权利。一般来说,探望的时间或者是方式是由夫妻双方协商的,协商不一致或者是一方拒绝对方探望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探望权,并且是强制要求一方协助执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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