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可以去民政局申请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乡(镇)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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