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会被监视居住?【点击查看详情】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一、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