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吊车应该怎么处罚【点击查看详情】
机动车无牌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