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点击查看详情】
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移送起诉。(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一、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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