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呆了一天,给我办的监视居住,是这么回事?【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人民、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人民、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新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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