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天气情况下停工期间会发工资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极端天气环境下,地方可以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安排辖区内的企业停工停产。在此期间,员工必须在家休息待岗。鉴于这种员工待岗安排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引起的,因此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待岗期间的工资,即根据待岗时间长短分情况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因安排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那么企业应当按照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停工期间的日工资或月工资。如果企业停工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若企业仍然无法开工并安排员工在家待岗休息,那么应当按照企业所在地的地方规定支付待岗期间的工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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