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人可以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破产申请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破产申请人包括以下三类。1、债务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是指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债务人向人民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时,应同时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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