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支付征地土地补偿款该怎么办理【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款是指或者有关部门就征收的当事人的土地进行给付的补偿费用。该补偿款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的计算标准,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比如补偿款多支付了,这种情况下多支付部分应退还给支付方,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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