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注意事项1.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2)已重新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个体劳动的。(3)参军、升学或出境定居。(4)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5)办妥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有关部门介绍适当职业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已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2)与新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