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股权确权纠纷的管辖有什么依据及法律适用性【点击查看详情】
涉外股权确权纠纷的管辖有什么依据及法律适用性。首先,涉外股权确权纠纷的性质属确认之诉,而非给付之诉。确认之诉是指,请求人民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法律关系或确认当事人相应民事权利的诉讼。上述法律条文解决的是合营或合资企业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其性质为合同纠纷,将其适用于股权确权纠纷并不适当。其次,上述观点所援引的管辖依据和冲突规范,根据其文释来理解,也只能局限于合营或合作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对性,不能约束到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而股权确权争议人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合营或合作合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