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概述【点击查看详情】
诉前财产保全程序包括申请、担保、裁定、解除和赔偿。申请人需在起诉前向提出申请,可要求提供担保。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财产保全裁定有效直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如需解除保全措施,应及时裁定。若保全申请有错误,申请人需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起诉人需提交申请书、担保书、身份证明、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法律关系证明、财产线索及担保财产清单等相关材料。法律分析;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2、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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