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一方买房怎么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点击查看详情】
夫妻分居期间可以约定买房时归个人所有。对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主张是个人财产,需要负举证责任证明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共同财产的归属,如果将财产约定为一方个人所有,那么在离婚时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