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诉讼请求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一、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二、行政诉讼哪些情况下驳回原告起诉。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