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素。(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