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形式【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指。(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二)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及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的核算单位是法人单位。中单用能单位的职能?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