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带车租赁协议【点击查看详情】
人带车租赁协议甲方: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书面租用协议:一、因甲方配送货物需要,原则上租用送货人员自带车作为配送工具:车牌号车型号.二、自带车使用费用每月固定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车辆缺勤则按每天平均用车费用在租车费用中扣除。三、乙方的酬劳按公司的工资考核标准发放。四、本协议期内,责任的界定标准:1、在本协议期间,乙方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燃油费、气费、过路费、停车费由甲方承担。2、因甲方在送货过程中导致交通行政罚款由甲方承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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