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通用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通用合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XXXXX__省XXX__市(县)  受让人:XXX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XX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XX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XX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XX。国家对其拥有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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