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作经营通用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酒店合作经营通用合同甲方:  乙方:  为搞活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区域(大堂吧)经营性铺货,的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大酒店共计资金万元,甲方占总股份%,乙方总股份%,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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