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代理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化妆品代理合同化妆品代理合同(一)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条件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二、代理区域福建省三、代理期限为1年,即自20**年10月01日起至20**年09月30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