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商铺出租协议书【点击查看详情】
私人商铺出租协议书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其房屋作为乙方的经营场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租赁地点:甲方自愿将位于荆门市东宝区牌楼乡新生一组公路北侧三层楼住宅(建筑面积675.41平方米,占地面积163.56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方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二、租赁期限:甲乙双方议定的租赁期限为2007年4月25日至2010年4月25日,为期三年,合同期满即2010年4月19日后,乙方若提出继续租赁,甲方应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