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章程》【点击查看详情】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每届任期________年。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