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汽车租赁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青岛汽车租赁合同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2.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