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制作合同通用版【点击查看详情】
电视节目制作合同通用版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制作电视栏目《微播十堰》专题节目制作和运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电视专题栏目:《微播十堰》(以下简称栏目);  1-2栏目时间为每期30分钟,每周一期,共五十二期;  1-3具体内容包括栏目节目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播出节目的推广宣传和节目的销售,因节目形成的其他商业项目的开发等。  第二条合作权益  2-1甲、乙双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所有权益归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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