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最根本的特征【点击查看详情】
行政监督的特点为:行政监督的主体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监督的对象是指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行政监督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一、行政监督的种类;1、以行政监督检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监督检查可分为一般监督和特定监督。一般监督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方实施的监督,具有巡查、普查的性质,如工商管理人员对市场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实施的监督检查。一般行政监察大多是行政机关的事实监督行为。特定监督是对具体行政相对方进行的监督检查。2、以行政监督检查的内容划分标准,又可分为行政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监督检查、还挂监督、资源监督、环境保护监督、审计监督等等。3、以实施行政监督检查的时期划分标准,又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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