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驾驶证的期限如何计算【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执勤先予扣留驾驶证的时间不算在处罚期限内。例如,如果决定暂扣驾驶证三个月,但已经扣留了十天,则从决定生效之日起还需执行两个月二十天。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根据这一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这里规定的“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是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正式作出予以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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