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需要赔偿吗【点击查看详情】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一)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二)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三)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一、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一)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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