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点击查看详情】
我国刑法司法解释规定销售假药罪的数额认定是,根据行为人销售该假药的全部金额来认定的,只看销售出去的数额,若是有库存的,则不计算在内。另外解释规定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认定为严重情节;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特别严重情节。另外若是行为人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或者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虽不满二十万元也可认定为严重情节,虽不满五十万元也可认定为特别严重情节。【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