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拆迁补偿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解答。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注: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或项目的方案来决定。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