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的条件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公司法任职资格规定的条件。1、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未逾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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