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广东起诉离婚吗【点击查看详情】
如果在广东常住,就可以在广东起诉。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