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啤酒消费税计税依据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现行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仍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1] 84号)规定,即消费税从量征收,出厂价在3000元/吨以上产品250元/吨,3000元/吨以下产品220元/吨。考虑到产品升级、通货膨胀等因素,啤酒出厂价格总体逐年攀开,而啤酒消费税占销售收入比重则成走低态势,目前比重在7%至9%之间。啤酒税率为定额税率。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3000元,不含)以上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20元。娱乐业、饮食业自治啤酒,单位税额每吨250元。法律依据:《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的通知》 第四条 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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