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管制刀 未施暴也犯罪【点击查看详情】
李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趁人不备抢夺他人金手链,尽管当场没有对被害人施暴,但因其随身携带了一把弹簧跳刀,且该刀被认定为管制刀具,遂被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4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审结了这起因携带凶器抢夺而导致罪名转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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