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的危险物品【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民爆物品的管理,是机关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依法管理的行政行为,是机关危险物品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