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怎么办【点击查看详情】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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