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赔不起应该怎么机制院起用了强制执行书,可是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应该怎么办?【点击查看详情】
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再恢复执行。同时应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高消费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