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去离婚的程序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夫妻去离婚的程序有:1、书写离婚起诉书。2、带上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诉讼材料如证据等。3、去有管辖权的进行起诉、立案。4、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5、审理结束,进行宣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