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期满自动假释是否可以撤销?【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毒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期满自动假释是指罪犯在刑期届满时,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由刑事执行机关依法裁定自动释放。假释后,如果罪犯再次犯罪,是否可以撤销其期满自动假释呢?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情况的处理方式。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因犯罪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执行期间表现良好,可以减为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假释人员在假释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撤销假释:(一)逃避监督,或者未按规定居住、报到,擅自离开原住所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管措施;(二)再次犯罪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三)假释机关认为应当撤销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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