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执行款的流程时间【点击查看详情】
一、执行款的发放期限。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执行款的收款在收到款项后,应该在回院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移交本院财务部门或将有关款项缴入执行款专户,执行款到账后一个月内发放给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第九条执行款到账后,执行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二、强制执行的程序。强制执行是指人民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