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去哪里的起诉【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涉及离婚协议的诉讼案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被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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